可以。邀請連結從建立(或最近一次重發)起 14 天內有效,過期後對方打開會看到「邀請連結已過期,請聯絡〇〇重新整理」;我方的清單與明細頁也會把那一筆標成紅色〔連結已過期〕。按〔重新整理連結〕就好: 1. 到「組織與設定 → 連線管理」的〔發出邀請歷程〕,找到那一筆,按〔複製邀請連結〕旁邊的重新整理圖示;或到「往來對象 → 買家管理/賣家管理」打開對象明細,按頁首的〔重新整理連結〕。 2. 系統不會寄任何信,只把這個邀請的期限從現在起重新算 14 天,並自動把連結複製到剪貼簿。 3. 直接貼到你們正在聊的 LINE、WhatsApp 或 Email 即可;因為網址不變,也可以請對方再點一次原本那條。 幾點提醒:每次重新整理和寄信一樣,會算進每日邀請數量上限。這顆按鈕出現在「邀請中」的邀請,以及「已終止、但對方從沒接受過」的邀請(後者按下去會先恢復成邀請中);對方曾經接受過、後來才終止的,請看「已終止的邀請要怎麼重新邀請」那一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