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包裝上印的是歐洲買主的品牌,那麼「委託設計製造並以自己商標行銷」的人是買主,買主才可能是法規定義下的製造商。這對台灣供應端反而是好消息——該條線的文件責任不在自己身上。但務必白紙黑字先講好。雙方各自假設對方會處理,出貨當天就會開天窗。PPWR包裝法規出口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