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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全國碳交易制度
中國大陸初期僅涵蓋電力部門的全國碳交易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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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7 中國大陸啟動全國碳交易制度,初期涵蓋電力部門,對象為年排放2.5萬公噸以上設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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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《貿易雜誌》各期報導與官方文件整理,每個節點都可連回原文。
里程碑
- 2021-07
生效中國大陸啟動全國碳交易制度,初期涵蓋電力部門,對象為年排放2.5萬公噸以上設施
雜誌怎麼寫這條法令依刊出時間新到舊;點標題讀公會原文
- 2024-04 · 第 394 期 · 永續脈動開徵碳費前哨站 全球碳有價時代來臨!
本文以歐盟CBAM過渡期上路為起點,說明碳排放開始有價後,輸歐業者必須面對的申報義務。文章先整理美國、日本、中國大陸與台灣各自的碳定價或碳費進展,再說明CBAM過渡期與2026年正式期在申報內容、查證與憑證購買上的差別,以及台灣受影響最大的鋼鐵、鋁製品出口規模。後半引述工研院研究員的建議,把準備工作拆成四步:確認產品稅號是否納管、釐清申報範疇、確認製程碳排取得方式、填寫申報表單,並比較CBAM與ISO 14067、ISO 14064-1的計算範圍差異。對貿易商與製造商而言,能否向歐盟進口商提供可信的碳含量數據,將直接影響接單競爭力。
- 2021-12 · 第 366 期 · 封面故事(總論篇)歐盟CBAM衝擊 接軌碳交易 提升競爭力
本文說明歐盟在55套案中推出的CBAM,將先針對鋼鐵、水泥、鋁、化肥與電力五類進口品要求申報碳含量,之後再收費,目的在防堵碳洩漏。各國的回應分成政府建立碳盤查、碳定價與碳交易,以及企業自行減碳兩條路,中國大陸啟動全國碳市場,新加坡則想做區域碳交易中心。對台灣而言,鋼鐵業受衝擊最直接,未來還可能擴及半導體等主力產品;政府以輔導中小企業碳盤查、推動能源轉型、修法開徵碳費因應。文末另提台美TIFA復談,認為有助降低貿易障礙。出口商應及早建立碳盤查能力,以接軌歐盟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