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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PS
OECD防止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的反避稅架構
目前走到
2016 OECD成立「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」(BEPS)包容性架構,邀集更多國家加入反避稅合作
接下來
沒有報導過的預定事項
依《貿易雜誌》各期報導整理,不是即時狀態;日期與內容以原文和官方公告為準。
底下的子法這條法令是一個框架,具體的規定在這些裡面
- BEPS 2.02 個里程碑・OECD利潤分配與全球最低稅負的兩大支柱稅改
里程碑
- 2016
進展OECD成立「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」(BEPS)包容性架構,邀集更多國家加入反避稅合作
雜誌怎麼寫這條法令依刊出時間新到舊;點標題讀公會原文
- 2022-02 · 第 368 期 · 封面故事(總論篇)接軌反避稅新制 企業財務停看聽
本文回顧全球反避稅浪潮的來龍去脈,從金融海嘯後OECD公布租稅天堂黑名單、推動CRS與BEPS,到美國FATCA、巴拿馬文件曝光,再到G20就兩支柱稅改達成共識,說明跨國企業靠低稅地區壓低稅負的空間正快速縮小。文章指出疫情使各國財政吃緊,查稅力道只會更強;台灣方面,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已落日,優惠稅率不再,受控外國企業(CFC)制度也即將上路。對進出口業者與台商而言,應及早檢視境外投資架構、備妥CFC財務報表並留意新增的申報義務,放棄僥倖心態,改以合法節稅為長期方針。
- 2022-02 · 第 368 期 · 封面故事(法制篇)專法上路 CFC法制衝擊 全解析
本文解析台灣定於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受控外國企業(CFC)制度。台灣企業或個人連同關係人,對設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的境外公司持股逾50%或具重大影響力時,不論該公司盈餘有無分配,都要按持股比例認列所得課稅;在當地有實質營運或盈餘在新台幣700萬元以下者可豁免。文章說明此制源於OECD與歐盟的反避稅行動,並搭配CRS資訊交換使海外所得更透明。新制不溯既往,但舊盈餘日後分配回台仍須課稅。對仰賴貿易、常透過租稅天堂控股的中小企業,文章提醒應檢視投資架構、強化海外帳務並尋求專業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