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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S

OECD跨國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共同申報準則

2 個里程碑 · CZ、歐盟、台灣 · 7 篇文章提到

目前走到

2014-07 OECD發布《共同申報準則》(CRS),啟動跨國金融帳戶資訊交換機制

接下來

沒有報導過的預定事項

依《貿易雜誌》各期報導整理,不是即時狀態;日期與內容以原文和官方公告為準。

里程碑

  1. 2014-07

    通過OECD發布《共同申報準則》(CRS),啟動跨國金融帳戶資訊交換機制

  2. 2021預定

    進展台灣繼日本、澳洲之後,力拚與捷克等歐盟會員國洽簽交換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(CRS)

雜誌怎麼寫這條法令依刊出時間新到舊;點標題讀公會原文

  • 2023-02 · 第 380 期 · Cover Story 對策篇
    拋棄過往思維 重新調整布局架構

    本文整理多位會計師與顧問針對2023年上路的OECD兩大支柱稅改及台灣CFC課稅新制所提出的因應建議。核心看法是:以往靠境外公司控股、接單、融資或持有IP的安排已不再有稅負優勢,台商應從集團策略、資金運用與外派人員薪酬重新檢視架構,並評估境外公司要撤除、改為具實質營運,或遷冊至營運地。文章也提醒首次申報落在2024年5月,持股結構圖與經會計師簽證的CFC財報都不易取得,即使符合豁免條件仍須申報並備妥證明。另說明CFC對移轉訂價與關係企業融資利息的連動影響。對慣用境外公司接單與OBU架構的進出口業者而言,需及早調整並預留準備時間。

  • 2022-10 · 第 376 期 · 特別企劃
    回歸原始交易精神 密切掌握新法令

    台灣的受控外國公司(CFC)制度將於2023年上路,企業或個人若控制設於低稅負地區的境外公司,即使盈餘未分配,也要按持股比例認列所得課稅。文章說明四個判斷步驟:確認納稅主體、計算年度盈餘、檢視實質營運與盈餘700萬元以下兩項豁免、避免重複課稅。對慣用香港等地紙上公司做三角貿易的台商,顧問建議檢視境外公司功能、改採實體營運,或關閉無實體的境外公司,把接單、採購、收付款移回本國公司,讓交易流程與金流如實呈現。海外上市與KY公司目前也未被排除,業者應持續留意稽徵機關的新解釋。

  • 2022-02 · 第 368 期 · 封面故事(總論篇)
    接軌反避稅新制 企業財務停看聽

    本文回顧全球反避稅浪潮的來龍去脈,從金融海嘯後OECD公布租稅天堂黑名單、推動CRS與BEPS,到美國FATCA、巴拿馬文件曝光,再到G20就兩支柱稅改達成共識,說明跨國企業靠低稅地區壓低稅負的空間正快速縮小。文章指出疫情使各國財政吃緊,查稅力道只會更強;台灣方面,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已落日,優惠稅率不再,受控外國企業(CFC)制度也即將上路。對進出口業者與台商而言,應及早檢視境外投資架構、備妥CFC財務報表並留意新增的申報義務,放棄僥倖心態,改以合法節稅為長期方針。

  • 2022-02 · 第 368 期 · 封面故事(法制篇)
    專法上路 CFC法制衝擊 全解析

    本文解析台灣定於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受控外國企業(CFC)制度。台灣企業或個人連同關係人,對設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的境外公司持股逾50%或具重大影響力時,不論該公司盈餘有無分配,都要按持股比例認列所得課稅;在當地有實質營運或盈餘在新台幣700萬元以下者可豁免。文章說明此制源於OECD與歐盟的反避稅行動,並搭配CRS資訊交換使海外所得更透明。新制不溯既往,但舊盈餘日後分配回台仍須課稅。對仰賴貿易、常透過租稅天堂控股的中小企業,文章提醒應檢視投資架構、強化海外帳務並尋求專業協助。

  • 2022-02 · 第 368 期 · 封面故事(案例篇)
    正視企業稅務 邁向基業長青之路

    本文以貿易業案例說明反避稅趨勢下的稅務風險。隨CRS、洗錢防制、金融大數據等工具到位,國稅局可結合銀行與檢調掌握金流,過去靠境外紙上公司、OBU帳戶與三角貿易把所得留在海外的做法已難自圓其說,一旦被認定為紙上公司,還可能被追回出口退稅。另一案例是跨境電商與社群賣家漏報銷售額遭補稅加罰。受訪顧問建議企業在CFC上路前詳實記錄公司與負責人個人金流、以年度為單位控管異常,並請專業人士實算照實申報的稅負,分稅目檢視交易流程,從中找出合法節稅空間。

  • 2021-01 · 第 355 期 · 國際篇
    反避稅浪潮下的正道經營

    本文談國際反避稅趨勢下,台灣企業把專利等無形資產掛在避稅天堂、藉權利金移轉利潤的做法已難以為繼。各地推行經濟實質要求,迫使境外公司解散或遷移,多年累積的IP價值與盈餘回流後稅負沉重;OECD與財政部也著手強化無形資產移轉訂價規範,售價過高或過低都會被質疑。加上CRS金融帳戶資訊交換與OBU帳戶資料,資金流向已難隱藏,小型貿易商更可能先被查核。受訪專家主張企業應放棄僥倖與兩套帳,把無形資產留在主體公司並確實建立,才能提高併購時的估值。

  • 2020-08 · 第 350 期 · 特別企劃
    全球政府們搶稅中

    本文以ATax執行長賴建呈的觀點,說明各國政府聯手讓金流透明後,貿易商面對的核心問題只剩下利潤要在哪裡繳稅。《香港國安法》施行使香港作為三角貿易中介的金流與文件同時曝光,BVI、開曼等避稅天堂也改採經濟實質制度,紙上公司不僅維持成本升高,還可能被追查到最終受益人。台商另有被認定為中國大陸稅務居民的風險。受訪者建議把公司註冊地移回台灣,如實繳稅並做好稅務規劃,以化解國際租稅風險;進出口業者應重新檢視境外公司與OBU帳戶,並培養內部財稅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