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令總覽 › 區域貿易協定 › 歐盟對外協定 › EMPA
EMPA
歐盟與南方共同市場的夥伴關係協定
目前走到
2026-01-21 歐洲議會以334票對324票通過決議,將歐盟—南方共同市場夥伴關係協定(EMPA)送交歐盟法院進行法律評估,當天有歐洲農民與民間團體在議會周邊表達關切
接下來
沒有報導過的預定事項
依《貿易雜誌》各期報導整理,不是即時狀態;日期與內容以原文和官方公告為準。
里程碑
- 2026-01
通過歐盟與南方共同市場在巴拉圭首都亞松森完成自由貿易協定(EMPA)簽署
- 2026-01-21
進展歐洲議會以334票對324票通過決議,將歐盟—南方共同市場夥伴關係協定(EMPA)送交歐盟法院進行法律評估,當天有歐洲農民與民間團體在議會周邊表達關切
雜誌怎麼寫這條法令依刊出時間新到舊;點標題讀公會原文
- 2026-03 · 第 417 期 · 歐美非焦點歐洲連動南美 跨洲經貿與供應鏈新走向
歐盟與南方共同市場2026年1月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後,歐洲議會以些微差距決議先把協定送交歐盟法院做法律審查,相關時程預估約需18至24個月。文章分析歐盟內部出口導向工業國與重視農業、環境的成員國之間的立場差異,並說明協定將消除逾九成雙邊商品關稅、有助歐盟分散鈮與鋰等關鍵原材料來源,巴西則期待降低機械進口成本並擴大農產品輸歐。對台灣業者而言,機械、工具機與汽車零組件在南美將面臨歐洲產品更強的競爭,但具智慧製造與高階電子零組件能力者,有機會成為跨國產業鏈的技術夥伴。